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省社科联的统一领导下,辽宁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将于2016年8-9月承办2016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专题学术活动“第五届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高峰论坛”,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十三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
一、征文对象、成果时间界定和征文内容
1.本次论坛征文对象为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2.成果应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3.本次征文不设指南,凡紧扣“‘十三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的经济建设领域成果均可申报。
二、成果受理与评审
1.由本次专题学术活动承办单位辽宁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具体负责征文受理工作。
2.成果评审由省社科联集中组织。获奖成果评审按征集成果的30-35%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10%、15%左右比例确定。对获奖成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联合盖章认定,颁发获奖证书。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1.提交材料:①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成果申报表》;②研究成果(参照《成果排版打印格式》);③佐证材料。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以复印件形式提交;④《成果申报汇总表》。
材料①、②、③均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其中实名、匿名各1份,同时需提交电子版1份,匿名处理要求不体现作者及其合作者、作者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材料④只需提交电子版。
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均可从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网站下载。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
2.申报成果要紧扣学术活动月主题。基础研究重学术前沿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应用研究重辽宁改革发展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所有征文要符合学术规范,字数不超过8000字。每人限报1项成果,1项成果只可向1个申报点申报。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获奖成果作者不兼得。
四、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关于举办2016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6]37号)执行。
2.本通知解释权在论坛组委会。
‘十三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
09月01日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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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截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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