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开。其中,方案明确提出“要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司法部门要依法支持税务部门工作,确保税法得到严格实施。公安部门要加强涉税犯罪案件查处的力量,健全公安部派驻税务总局联络机制,指导各级公安部门开展涉税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加强涉税案件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由相对固定的审判人员、合议庭审理涉税案件。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公布,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我国税法领域又一件大事,这注定了2016年将是不同寻常的税收司法元年。
长期以来,我国税法体系不健全,存在“依计划征税”、“依文件征税”而非“依法征税”的问题,税法作为规范税收征纳关系、保护纳税人权益之法律规范,还没有按照法律本身的运行逻辑为法律共同体所纳受。或可作为旁证,我国大陆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每年数以百计而已。我国大陆的许多法官还在恪守“司法谦抑”,“善意”尊重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和诠释,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官早已在审理税务案件时,用宪法的基本原则补充和诠释税法、发展税法。
然而,改变正在发生。随着税收法定被确认,2014年底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法院的受案和审查范围,并更加明确法院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权。法院文书上网公开,税法案例的研析和税收文件的评注已小成气候,大量的税务案件进入法官、律师乃至税官们的研究视野。税收法治的进阶,给我国税法研究和实践提出诸多全新问题,毫无疑问,也对财税部门带来了诸多挑战。
我们特此发起“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作为回应,为相关机构和人士,就税务司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提供交流平台。我们期待本“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能推动各界对税的“法律问题”和税收司法体制给予持续关注和研究,能为推动我国税收法治的历史性进步尽一份力。
首届论坛拟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中国法学会、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机关的专业人士,高校的税法专家、税收学专家,以及各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税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专家,纳税人税务部门主管等相关人士参与研讨。
本届论坛的主题
(一) 税收法定原则与税务司法
(二) 设立专业税务法庭之探讨
(三) 构建税收法律顾问制度研究
(四) 构建税收公职律师制度研究
(五) 税务司法与纳税人权利保护
04月27日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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