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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中国《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和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执法依据。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11月27日,商务部发布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对营业额的计算、申报前商谈、申报材料的审查受理等作了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对审查程序、申报撤回、申辩与听证、限制性条件等内容作了规定。两个办法的发布有利于指导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活动,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 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竞争法研究所、日本法研究所)等决定举办“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反垄断法新规国际研讨会-外资企业的对应”。届时将邀请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等反垄断法执法部门官员和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事务总局前局长上杉秋则教授等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地区的著名学者和律师出席,针对商务部的两个办法以及《反垄断法》的实施相关配套法规的最新内容,进行翔实的解析和深入的讨论。
征稿信息

征稿范围

主要议题: 1外资企业在华经营发展现状及遇到的反垄断法律问题 2中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3中国《反垄断法》最新配套立法、指南解析(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4外资企业如何积极应对中国《反垄断法》实施 5中国《反垄断法》执法情况及未来发展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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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期
  • 12月19日

    2009

    会议日期

  • 12月19日 2009

    注册截止日期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经济法学会
承办单位
中国民商法律网,中国反垄断法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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